編者按:日前蘇州革命博物館在展品征集過程中,有位收藏家捐贈了一本《婚姻法圖解通俗本》。筆者在仔細閱讀后發(fā)現(xiàn)這本書內(nèi)容生動活潑,,平易近人,。在婦女節(jié)來臨之際,特此撰文,,一起來看看這本七十多年前通俗讀物的文本細節(jié)以及在婦女婚姻家庭保護方面的民主理念,。
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正式施行,。第一部《婚姻法》分原則,、結(jié)婚、夫妻間的權(quán)利和義務(wù)等共8章27條,,其目的是徹底摧毀封建婚姻與家庭關(guān)系強加于人民,、尤其是婦女身上的枷鎖,“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quán)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
1950年4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刊登在《人民日報》上。
但是,,延續(xù)了幾千年的封建婚姻觀念短期內(nèi)難以根除,。因此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在黨中央的指示下,,全國開展了一系列宣傳貫徹《婚姻法》的行動,。例如在上海、蘇州等地,,宣傳工作人員通過開展講座,、培訓班等方式組織婦女學習《婚姻法》,還采用電影,、評彈,、表彰大會等形式,提高廣大群眾對《婚姻法》的認識與支持,。
1951年冬,,常熟農(nóng)村老年人根據(jù)《婚姻法》登記結(jié)婚。政府工作人員為他倆證婚,,在鄉(xiāng)里傳為美談,。
1951年3月,華東人民出版社在上海成立,,首任社長是蘇州籍著名出版家葉籟士,。葉籟士特別注重出版物的通俗化與群眾化工作,,在他的組織下,1951年11月,,由華東人民出版社編寫,、中華全國美術(shù)工作者協(xié)會上海分會繪圖的《婚姻法圖解通俗本》(以下簡稱“通俗本”)出版。通俗本在全國范圍內(nèi)共發(fā)行1800萬冊,,成為當時群眾了解和學習《婚姻法》的重要輔助讀本,。
《婚姻法圖解通俗本》 蘇州革命博物館 藏
通俗本對《婚姻法》中的8章27條法規(guī)進行了全面解讀——先將書面表達的法律條文轉(zhuǎn)述成通俗易懂的語言,再以更口語化的講解方式,,對各條文的內(nèi)涵進行拓展性地介紹,,用103頁的篇幅細致入微地對《婚姻法》的內(nèi)容與意義進行宣傳普及、答疑解惑,,以及對違反《婚姻法》的行為作出警告,。
以《婚姻法》第二條為例:“禁止重婚、納妾,。禁止童養(yǎng)媳,。禁止干涉寡婦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關(guān)系問題索取財物,?!蓖ㄋ妆臼紫葘l文中的部分書面語作出注釋,比如“納妾”就是“討‘小老婆’”,,“干涉寡婦婚姻自由”就是“不許寡婦改嫁,,或者強迫寡婦改嫁”,甚至“藉”也會貼心地標注是“假借”的意思,。
通俗本對《婚姻法》第一條的注釋與講解(部分)
在具體解讀時,,通俗本首先會向群眾簡單介紹不合理的封建婚姻觀念形成的歷史與心理成因,。接著以“說書”式的口吻描繪一些具體場景或進行心理分析,,嘗試喚起老百姓的同理心:“童養(yǎng)媳過的生活大多是痛苦萬分,挨打受罵是家常便飯,;等到長大,,不管她本人愿不愿意,就得和人家結(jié)婚”,。最后回到現(xiàn)實,,以令人信服的保證引導大家如何轉(zhuǎn)變思維方式來遵守《婚姻法》:“農(nóng)民的生活一天天好起來了,再加上廢除買賣婚姻,,就不怕娶不起老婆了,。因此,為了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利益,,童養(yǎng)媳這種不合理的風俗,,應(yīng)該禁絕,。”
此外,,通俗本還預設(shè)了一些法律與傳統(tǒng)觀念沖突時容易產(chǎn)生的疑問并作出解答,。例如“不生孩子是不是可以再娶一個老婆”,通俗本的回答是:“這是不許可的,。因為男女結(jié)婚不光是為了生孩子,,把女人看作是生孩子的工具,是看不起婦女的封建腦筋”,,而且“不生孩子不能單怪女人,,男人身體也有毛病……最好醫(yī)院里去檢查一下,看究竟是什么原因,?!痹S多回答辛辣、尖銳,,引人反思,,對當時以男性為主導的婚姻家庭觀念沖擊極大。除輔助閱讀外,,這些疑問與回答也能夠幫助宣傳《婚姻法》的工作人員更好地解答老百姓的困惑,,以一種真誠、科學的態(tài)度,,幫助廣大人民群眾破除封建的婚姻家庭觀念,。
通俗本講解:結(jié)婚為什么要到人民政府去登記?
即便通俗本在文字解讀上下了巨大的功夫,,但對于當時的老百姓而言,,閱讀文字依然是一件十分吃力的事。通俗本的編者也考慮到了這一點,,于是葉籟士邀請到中華全國美術(shù)工作者協(xié)會上海分會的成員,,包括“三毛之父”張樂平、后來為《沙家浜》連環(huán)畫繪圖的王仲清等二十余位畫家,,共同為通俗本作了插畫,。正因如此,通俗本并沒有成為一本純粹的書籍或者法律宣傳手冊——它實際上是一本連環(huán)畫——只不過大段的文字有點多,。
《婚姻法》第二條圖解(一) 禁止重婚,。 作者:王仲清
《婚姻法》第八條圖解(一) 夫妻應(yīng)該互相敬愛,互相幫助,,互相扶養(yǎng),。作者:丁浩
《婚姻法》第十二條圖解丈夫有繼承妻子的遺產(chǎn)的權(quán)利,妻子也有繼承丈夫遺產(chǎn)的權(quán)利,。作者:蔡振華
在各段文字之間,,平均每兩到三頁都會有若干漫畫或插畫,,生動形象地解釋8章27條中最為重要的部分。當讀者對大段文字的閱讀感到困擾時,,每幅名為“某條圖解”的宣傳畫,、漫畫可以幫助群眾更直觀地理解《婚姻法》的內(nèi)容。在畫風各異的插圖中,,有的還原了封建觀念下對女性的迫害場面,,令人發(fā)指;有的展望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家庭生活幸福美滿,;更多的則彰顯黨和國家是婦女的堅強后盾——遇到困難,政工干部們會依照《婚姻法》幫助婦女同封建思想斗爭,,依法保護婦女的權(quán)利,。
《婚姻法圖解通俗本》的出版,是新中國成立初期《婚姻法》宣傳工作的一項嘗試,。它以寓教于樂的形式,,幫助廣大婦女從封建的婚姻觀與家庭觀中解放出來,倡導婚姻自由,、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和睦家庭,。通俗本見證了新中國婚姻制度與習俗的變遷,在這樣嶄新的社會風氣中,,人們意氣風發(fā),,昂首闊步,以飽滿的熱情投身到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shè)中去,。
一對自由戀愛結(jié)婚的年輕人在蘇州北寺塔前合影留念
參考資料:
[1]華東人民出版社. 婚姻法圖解通俗本[M]. 上海:華東人民出版社,1951.
[2]中共蘇州市委黨史工作辦公室. 中國共產(chǎn)黨蘇州歷史.第2卷,,1949—1978[M].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14,(52-54).
[3]陳允豪, 張惠卿. 赤心奉獻語與文——追思葉籟士同志[J].出版史料,2011,(02):21-25.
作者:丁仲羽